一、举报受理范围:
1.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;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3.反映党风政风问题;
4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
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三、提倡实名举报(请提供真实姓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32-88968007
监督举报邮箱:jjjc@fio.org.cn